近日,有媒体报道,据“南京市中级法院机器人项目负责人”透露,南京中院决定于2017年“引入智能机器人”,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。
南京中院昨日回应,经查,南京中院从来没有设立、目前也未打算设立“机器人项目部”,更没有任命过“机器人项目负责人”。记者的报道不实。
(南京中院官方微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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