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九岁那年谈了恋爱、怀了孕。和多数小大人一样,有着频繁、活跃和毫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,缺乏常识却常爱办事。第一次堕胎,发生在沙加缅度市区的生育保健中心,我当时既惊恐却又果断:我这辈子从来没对自己的决定这么肯定过,一点也不担心以后会不会后悔。果然,我真的不后悔,对于后来两次堕胎,也是如此。虽然后来35岁的我常想,如果当年没堕胎,那些孩子现在可能分别是16岁、10岁和8岁了。这念头常让我一阵惊恐。
这种惊恐,不是因为我讨厌小孩,或是讨厌自己,而是我渴望追求人生、拓展人际,并在这茫茫世界里划定专属自我的一席之地──虽然那个自我听起来很笼统。打从小时候到现在三十几岁,母亲这个角色从来就不吸引我,而小孩,不管是自己的或别人的,对我从来就不是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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