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移动技术网 > 生活百科>心理学>科普 > 张大同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

张大同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

2018年11月30日  | 移动技术网生活百科  | 我要评论

  如果组织里有一个坏苹果老师,那结果就是老师多次作恶,学生保持沉默,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正义不被伸张。

张大同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

  在2012年6月27日,张大同事件新闻调查发生,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多名97届毕业男生,在微博上,实名指控该校物理教师张大同,曾多次以检查身体为由,对男性在校中学生做出有违师德的举动。

  不久,华东师大二附中97-3班多名同学,在该条微博下实名留言,证实此事。

  新闻调查张大同事件的结果如何呢?

  在2013年6月28日,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在其官方微博发布,华东师大二附中原副校长张大同,因有违师德的行为,经研究予以解聘免职,同时提请华二民办初中董事会免去张大同的兼任校长职务。

  张大同事件新闻调查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?

张大同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

  这些年来,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受性侵犯事件被频频曝光。其中有一些案例更是涉及众多受害人,而施害人往往是长期逍遥法外,作案时间之久简直令人瞠目结舌。

  新闻调查张大同事件,说起猥亵,很多人都会将受害对象默认为女性。但在现实中,男性遭遇性侵害的问题已经是频发现象了,而非自愿的性行为或猥亵,同样会给男性受害者带来巨大精神伤害,这绝不能以泛娱乐化心态去看待。

  在先前刑法中,强奸罪犯罪对象只限于女性,而“猥亵罪”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女性、14周岁以下儿童,故很多在此保护范围之外的男性,遭他人尤其是同性性侵害的风险也抬升。

  因为性侵男性者总是得不到法律上的严惩,所以有些才受害者采取了“私力救济”的方式,如2009年一位18岁男青年在太原求职时遭遇同性“强奸”,因为“法律上没有什么说法”,于是伙同他人抢劫了强暴者,并因此入狱。

张大同事件给我们带来什么

  事实上,打击猥亵男子并不是无法可依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猥亵他人的,处以5日以上,10日以下的拘留,这里的“他人”同样包括男性。但这也只是行政处罚,没有入刑。

  在我国1979年的《刑法》中,一般把针对男性性侵行为归为流氓罪予以打击。但流氓罪于1997年被取消,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(儿童指年龄在14周岁以下)被分设,对14周岁以上男性的保护却被遗漏。


如对本文有疑问, 点击进行留言回复!!

相关文章:

验证码:
移动技术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