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七九推 > 文字>网文搞笑 > 老夫经过五天五夜缜密分析得出:南京持枪劫匪为曼联球迷

老夫经过五天五夜缜密分析得出:南京持枪劫匪为曼联球迷

2018年06月07日 16:44  |   | 我要评论

洛克王国卡利乌,权喜美,回流焊机

  首先,我们来看警方给出的劫匪信息。
  
  “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特征:男性,年龄40岁左右,身高1.7米左右,中等身材,较结实,皮肤较黑,走路外八字、晃肩。逃跑时头戴深色帽子,着深色上衣、裤子和鞋子。”
  
  这段信息给我第一印象的就是“走路外八字”,很多人都是踢过球,都知道的,经常踢球的人慢慢的走路会有一点外八字,特别是从小就开始踢球的尤其明显;再看看“较结实,皮肤较黑”就可以得到验证了。因为运动,所以身体结实,因为踢足球,所以经常晒太阳导致皮肤变黑了。所以我这里先猜测他是一个足球迷。这个时候肯定有很多篮球迷不满了,尼玛凭什么说那人不是打篮球的?我艹,身高170的想做篮球迷,是不是想爆出翔啊?再说打篮球的都是高富帅,尼玛看清楚那人有高富帅的潜质么???
  为什么说那人是曼联球迷呢,听我慢慢道来。
  
  南京警方经过两段视频分析,“第一段视频只有5秒钟,其中显示,嫌疑人手中拎着一个蓝色的纸袋子,从一段带有水泥台阶的路面上急匆匆拾级而上,进入了小区的大门,举止有些慌张。在走上台阶的过程中,其疑似将墨镜摘下来放到了右上衣口袋里。第二段视频稍长,但也只有10秒,从视频内容来看,嫌犯一路小跑,对路况很熟悉,可能已选择好逃跑路线与方法。”
  
  这段信息我提取的主要信息是“其疑似将墨镜摘下来放到了右上衣口袋里”,结合上面第一段信息“逃跑时头戴深色帽子”。此人喜欢戴墨镜,带帽子。不知道各位第一印象是谁,我反正第一印象是汤哥,第二印象是c罗。才说了,劫匪是足球迷,那么第一个基本可以排除,所以我断定此人是在模仿他的偶像c罗。这个时候闷声装死的人会说了,你才不是说劫匪是曼联球迷么?怎么说这个人喜欢的又是皇马球员c罗呢?我只能“笑?懂?”曼联近年来最辉煌的时刻莫过于08年的欧冠夺冠,那年的c罗在曼联如日中天,拿下欧冠最佳射手、欧洲金球奖,名副其实的成为了了高富帅中的高富帅。那么,作为一个69年出生的曼联球迷,能够见证俱乐部第三次夺得欧冠,能不被c罗征服么。
  
  
  接下来,我需要用数据说话了。作为一个球迷,每每当自己支持的球队赢球了或者说是被爆冷了,自己是不是也会非常激动?是不是也会做一点点出格的事儿呢?至于你是不是这样,反正我是的。
  2004年4月21日,英超补赛曼联主场2:0战胜查尔顿,而代表英格兰出战欧冠、并且是曼联联赛竞争对手的切尔西客场爆冷不敌摩纳哥。为了庆祝球队胜利,第二天,也就是2004年4月22日,出现以下新闻:
  重庆市江北工商银行五黄路分理处门外,一歹徒朝两取款者近距离连开两枪,致1死1伤,抢走现金7万元。
  
  
  2005年5月15日,英超曼联客场2:1战胜南安普顿,联赛争冠对手切尔西却被纽卡斯尔1:1逼平,曼联得以反超积分排名上升到榜首。同样为了庆祝球队胜利,第二天,也就是2005年5月16日,出现以下新闻:
  重庆沙坪坝区汉渝路,嫌疑人“平头男”制造枪杀案,造成2死1伤,抢走17万元。
  
  
  2009年12月3日,英联杯半决赛曼联主场3:0战胜阿森纳,杀进欧联杯决赛。同样为了庆祝球队胜利,第二天,也就是2009年12月4日,出现以下新闻:
  长沙市铁道学院西大门旁人行道上,疑犯枪杀一取款者,抢走现金4.5万元。
  2010年10月23日,曼联主场迎战斯托克城,这场比赛只要曼联全取三分,那么将提前拿到英超冠军。结果曼联兵不血刃,3:0战胜对手提前锁定英超冠军。为了庆祝球队胜利,第二天,也就是2010年10月25日,出现以下新闻:
  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环城经贸公司,嫌犯枪杀公司经理,抢走手提电脑一台。
  
  
  
  经过司法部门的砖家鉴定:以上案件所涉及的人作案手法一致,涉及的枪支均为缅甸制54手枪,子弹为过去的子弹,并且为同一型号和系列,都是南京持枪抢劫案劫匪所为。
 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,你可以认为这是巧合,而我认为这是事出有因。
  我之前说的,作为一个球迷,每每当自己支持的球队赢球了或者说是被爆冷了,自己是不是也会非常激动?是不是也会做一点点出格的事儿呢?更或者说有时候会恼羞成怒!
  还是提醒你们一下吧,1月6日在南京持枪抢劫案的前一天,有支豪门球队客场0:3耻辱性的败给了10年不曾战胜自己的纽卡斯尔,那个豪门球队,就是——曼联。

希望与广大搞笑网友互动?? 点此进行留言吧!

验证码:
移动技术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