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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一职责原则

2018年10月11日  | 移动技术网IT编程  | 我要评论
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思想:一个类、最好只做一件事,只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。 例如数据库管理系统,的增删查改和权限判断功能应分别由两个类来完成,如果由一个类来实现,则出现了两个引起当前类变化的原因,即当权限的规则变化和数据库的操作给i在变化,都可能引起对代码的的多处修改。 遵循单一职责原则的关键,并不 ...

      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思想:一个类、最好只做一件事,只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。

      例如数据库管理系统,的增删查改和权限判断功能应分别由两个类来完成,如果由一个类来实现,则出现了两个引起当前类变化的原因,即当权限的规则变化和数据库的操作给i在变化,都可能引起对代码的的多处修改。

      遵循单一职责原则的关键,并不是从功能点的多少来划分类,而是从引起类变化的原因来把握。如果一个类中实现多个功能,而这些功能都是为了实现某个抽象的职责,则不必将这些功能单独分割为类。

      例如:ilist的“增删查改”功能可以抽象为对集合的“操作”职责,将这些功能封装到一个类中则是更好的选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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