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忠臣不事两国,烈女不更二夫,故一与之醮,终身不移,男可重婚,女无再适。”
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广东顺德李晚芳的《女学言行录》,在《总论》部分首先要求“去私”,说“私念净尽,则天理流行”——这里大有“狠斗私字一闪念”和“先破后立”的味道。然后要求“敦礼”,说“敦理则耳目、手足、起居动作皆有规矩可循而不容越”。再下来要求“读书”,因为礼教的“节目度数,亲疏隆杀,具载于书。”这些“书”当然是指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之类的“圣贤”之书和女教之书。最后是“治事”,用读的书来指导行动,“读书则见礼明透,知伦常日用之事,责备无穷,自当着力事事而不敢怠慢。”一句话,通过读书,把封建礼教印在脑子里,溶化在血液中,落实在行动上。
蓝鼎元的《女学》,把三从四德分章别类,杂引封建史书的故事、传记加以形象化、通俗化,并加上按语。书中对“妇德”“妇言”“妇容”“妇功”分别提出繁琐得惊人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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