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统治者刚入关,认为女子缠足是陋俗,从顺治二年下诏严厉禁止。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,大臣可熙奏免其禁,于是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。入关旗人妇女也纷纷仿效。到了乾隆时,多次降旨严责,不许旗女裹脚。于是,旗女终于保住了他们的“天足”,而汉女却像得了小脚癖似的,缠足成风,不可收拾。
女子缠足,给她们的生产、生活带来各种不便,使她们在生活上、人格上更加依附于男子,成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。这种畸形的性文化还影响到人们的性审美观。在解放前的农村,妇女们都深知裹脚重要,叫作“乌头小脚遮半边”,其意谓女子容貌生得差一点无妨,只要有一头乌发和三寸金莲还是可以以美遮丑的。
清王朝统治中国近三百年,为了其统治的秩序大肆弘扬封建礼教,被吃掉的妇女之多为历代之最。封建性文化思想习俗得到空前的强化传播,流毒甚广,它造成的性神秘、性无知、贞节观等变态心理一直影响到当代的不少人,甚至影响了整个民族的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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